为了有效防止超期羁押,切实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抚州市南丰县检察院加大预防力度,健全和完善了五项预防超期羁押机制,使预防超期羁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现象发生。
完善在押人员出入所登记制度。该院监所检察部门以把好每位在押人员入所和出所关为重点,做到逐个登记造册,输入计算机,每位在押人员每个诉讼环节都由计算机管理,使每个诉讼环节和诉讼时段一目了然,全面及时掌握在押人员每个诉讼环节的具体办案时间和进程。对“入监出监”在押人员开展调查,做到对在押人员基数清、底子明、情况真。
推行检务公开进监室制度。该院监所检察部门向每位在押人员公布各诉讼环节羁押期限和驻所检察工作职责,实行“阳光作业”。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普及羁押期限法律知识,落实检务公开进监区监舍,每个监室都设有检察信箱,每周开启一次。拓展和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完善驻所检察官约见谈话制度和驻所检察官与在押人员亲属联系卡制度,使在押人员充分享有知情权和举报权。
建立诉讼环节跟踪监督制度。该院监所检察部门对案件诉讼阶段进行全程跟踪,从案件的初查、立案、批捕、起诉到审判的各个阶段,自始至终都实施监督防范,做到个案准,环节清,结果透。每个诉讼环节如果诉讼时间即将到期,立即启动羁押期限预警机制,从而有效地预防了超期羁押现象发生。
建立超期羁押预警制度。该院监所检察部门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检查,完善了羁押人员诉讼时限预警机制,及时提示看守所督促办案单位遵守诉讼时限,防止超期羁押,使超期羁押处于警示动态和萌芽状态。同时还建立与羁押预警机制相配套公、检、法三家联系制度、工作通报会和案件提示催办制度等,严格落实换押证制度,将该制度落实到具体的办案单位和办案人。今年共督促看守所向有关办案单位发出“羁押人员诉讼时限预警通知”11次,预警对象13人,对1起羁押期限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出书面通知,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超期羁押现象发生。
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治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导致在押人员超期羁押的,该院监所检察部门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的同时,还建议有关单位对承办案件的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同时也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照奖惩标准严格落实兑现,有效增强干警严格执法意识,使防止超期羁押成为办案部门和干警的自觉行动,收到良好的效果。(赵敏)
【相关新闻导读】
·南丰县检察院拓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广度和深度
·南丰县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南丰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审查逮捕阶段讯问
·南丰县检察院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