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辖区“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多发的情况,2014年以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打击和预防该类犯罪,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该县立案侦查的“两抢一盗”犯罪案件件数比2013年下降30%。
该院在加大打击力度过程中,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打击方向。对于入户抢劫、拦路抢劫、路边街头公然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的恶性犯罪案件,坚持快捕快诉,确保打击效果。在时间上严格要求,规定审查逮捕期限,一般案件应在一天内办结,疑难、复杂以及需要补查证据的案件要在三天内办结;在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案件应在三天内办结,疑难、复杂及需要补查证据的案件要在十天内办结,提高办案速度,加快办案流程,体现打击声威。
在结案上,优先研究,及时处理,积极跟踪诉后案件的处理情况,并进一步落实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促使法院加快办案节奏,真正保持应有的打击气势和节奏。同时,确保办案质量,不但案件办理快,也保证批得准,诉得准,不让案件在检察环节留下后遗症,出现信访上访的情况,使公诉的案件都能够判决,经得起检验。
同时,适时介入侦查。对“两抢一盗”犯罪中的团伙案件和疑难、复杂、重特大案件,该院及时提讯,分析、复核相关的证据,通过适时介入引导侦查,采用个案引导、类案引导、巡回引导、宏观引导等方法,协助侦查机关确定侦查方向,及时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建议,加强诉讼监督,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督促公安机关补充鉴定等相关证据,从案件的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上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使案件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快起诉到法院,把可能影响案件质量和快捕快诉的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
该院还加强与公安、审判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在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律的基础上,该院与公安、审判机关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调研座谈会、联席会和共同制定实施刑法、刑诉法工作意见的方式,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明确“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批捕、起诉的具体证据标准,有效防止办案的片面性,确保“两抢一盗”案件的办理质量。在相互制约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统一执法尺度,共同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此外,该院还加大普法宣传和教育力度。经常组织干警经常开展到社区、工厂和校园的法律讲座等活动,通过加强对重点人群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起到警示作用,降低犯罪的机率。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定期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开展打击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成果,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着、切身感受到打击犯罪的实效。(通讯员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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