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转变执法理念,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从严把握批捕、起诉标准,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要求,对3名未成年人作出不逮捕决定,不捕率同比上升50%。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诉决定,不诉率同比上升100%。改变案件审批模式,对于案情简单、无异议的未检不捕案件直接由分管副检察长决定,对于案情简单、无异议的不诉案件直接由检察长审批决定,提升了不捕不诉率。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起诉后依法向法院提出适用轻、缓刑的量刑建议,促进涉罪未成年人轻缓化处理。
同时,该院全面落实诉讼权利,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保护。完善法律援助机制,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均能得到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共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17人次,听取律师意见17件次;完善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共对9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占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的比例为60%,为最大限度地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了合理合法的依据;全面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确实保障了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创新帮教模式,建立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机制。聘请了2名专职的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犯人、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为准确适用刑罚提供了人格特征依据。
以规范未检执法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实际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在检察环节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意见》,《在检察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未成年人观护工作制度》等。组织起草并推动该县公、检、法、司、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7部门联合会签《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实施意见》、《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为全面开展未检工作提供指导思想和依据。
以构建帮教体系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犯罪预防。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共同研究和建立工作机制,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格局。提议并会同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组建了“合适成年人”人选库,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全程跟踪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继续就学或就业提供帮扶。针对网吧大量接纳未成年人问题,联合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全县网吧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共为7000余名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逐步扩大宣传教育阵地,将平台从“校园”向“社会”拓展。通过开通未检微博、微信、QQ等形式,即时与未成年人及家长沟通和联系,及时解答各种法律疑问;积极开展为失足未成年人重回社会创造条件,帮助3名涉案未成年人再就业或重返校园,再犯罪率为零。(通讯员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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