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信息网讯 去年7月份,我们发表题为《县城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严禁上户与计生部门挂钩》的文章,而这个政策也得到了落实,于是很多还没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都排队带着材料去派出所给孩子上了户口。
虽然落户和计生部门脱钩了,可是按照规定,违法生育还是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文规定: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当事人都应缴纳社会抚养费。

今年7月份,县人口计生委的征收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
6月1日,有网友收到人口计生委的短信,全文如下:
【县人口计生委宣】从2015年7月1日起,计划外超生一胎的,社会抚养费首征标准比今年上半年提升2000元,即双方农村户口为26000元,双方非农户口为34000元,一方农业户口另一方非农口为30000元。回复TD拒收!

网友“C♂君”收到县人口计生委的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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