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丰县检察院充分履民行检察职能,把保障和关注民生,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2年以来,该院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息诉15件,化解矛盾纠纷18起。
为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南丰县检察院在确保抗诉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民行案件和解息诉上,坚持“和解优先”的原则,大力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做到提请抗诉与和解并重,实现了民行申诉案件案结事了,从源头上解决了当事人涉检、涉法上访问题。
据了解,南丰县检察院与该县信访局签署了《共同构建民行息诉维稳机制的协议》,要求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时,县检察院民行科若发现当事人存在久诉不息、越级上访、多头上访的倾向,应及时与信访局沟通,共同做好息诉息访工作;信访局在信访工作中若发现上访人员具有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或调解、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提出异议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有违法犯罪等情形,应及时向检察院民行科抄送相关书面材料。同时,检察院应注意与法院沟通联系,使和解工作与法院执行工作衔接协调、统筹一致,确保民事和解的法律效力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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