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南丰县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推进了“和谐平安南丰”建设。
一是调解组织到位,做到有组织管事。构建了县、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排调网络,从而确保有组织管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目前,该县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07个,拥有人民调解员3000余人。
二是调解场所到位,做到有场所做事。一是成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该县12个乡镇都建立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下设“一心六办”,即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司法办、和谐平安创建办、三调联动办。各个村(社区)则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室,村小组设立“和事厅”。二是成立医患调处站。该县投入40万元成立了医患纠纷调处站,主要职能是调解医者和患者之间的矛盾纠纷,确保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三是设立边界法庭便民服务站。该县法院与福建省建宁县法院联合设立了闽赣边界法庭便民服务站,调处两地边界村民纠纷。
三是调解人员到位,做到有人员干事。该县加强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设,在每个乡镇设立了1名维稳信息督查员,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了专职调解员,每个村小组都组建了“和事佬”队伍。
四是调解工作到位,做到有方法了事。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制。实行以县级领导为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配合的联合接访机制,同时,按照“一件案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工作措施,限期解决。二是推行调解听证制度。把听证机制引入人民调解,通过提问、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让群众信服。三是实行“零距离”调解。该县积极开展“五民一建”和“政法干警包村”活动,组织干部走村串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确保社会稳定。(徐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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