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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抚州通报4起干部作风典型案例。
南丰县林业局营林股副股长周海仁、县工信委副主任科员周正国、桑田镇干部胡中华、县农村合作银行职工邝志刚上班期间在足浴城泡脚,南丰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周正国、周海仁行政警告处分,对胡中华、邝志刚予以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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