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村民刘公连误砍邻村8根毛竹,引发双方冲突。

经网配图 刘公连弟弟刘九连多次同南丰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
2012年4月的一天,刘公连经当地林业部门批准许可,在本人承包经营的山林碑脑山场砍伐毛竹,由于在砍伐当中误砍了邻村池家边村的8根毛竹,当晚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协商,同意将错砍的毛竹按每根50元的价格赔偿。
不料,第二天早上,当刘公连将400元钱送去的时侯,池家边村小组长万某却说刘公连砍伐的毛竹全都属于池家边村的,并纠集部分村民将刘公连砍下的两车毛竹强行装走,刘公连在制止过程中,与对方发生冲突,并被对方扇了耳光。情急之下,刘公连向南丰县森林公安分局长红林业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暂扣了被池家边村民强行装走的两车毛竹,让双方到林业部门请求确权裁定,然后再进行处理。随后,双方均到南丰县林业局紫霄镇林业工作站请求林权界址确认。
紫宵林业工作站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林权证图纸到山上现场勘验,维持了原来的以山场山脊分水岭作为两村的分界线,认定了刘公连的碑脑山场界址主张,但池边村小组长邓某不服,请求县林业局派人勘验界址。
身为池家边村小组长的邓某,为何热衷此事,“无故”生事端?据紫宵镇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透露,池家边村小组长邓某曾向刘公连的哥哥刘新年借过2000元钱,因为收了利息,导致邓某一直耿耿于怀。
过程:南丰县林业局“乱作为”致砍伐纠纷演变为山场界址纠纷
据悉,2012年的7月9日,因刘公连外出打工,委托60多岁的哥哥刘新年参与了该县林业局组织的勘界。
两个月后,南丰县林业局作出了《关于紫霄镇大龄背村小组村民刘公连对“碑脑上”山场与池家边村小组“石马头”山场界线确认书》(该确认书没有采用法律规范文书)。按县林业局勘验确认的山场分界线,刘公连承包的的山场被拦腰斩断,分界线的南北长度比原来减少了100多米,损失山林面积达10多亩。
刘公连觉得县林业局的做法太不靠谱。认为新确认的界线与其林权证图纸山林界址完全不符;其次村小组之间山界向来以山脊来划分,没有在一座山的中央划分界址的做法。
那么这条线界又是依据什么来确认的?经济晚报记者前往求证,参与勘界的南丰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经济晚报记者是通过GPS定位确认的。但据一同前往勘界的刘新年介绍,勘界的那天,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根本没有上山,只是站在山脚下选几个点,进行 GPS定位,刘新年曾恳求技术人员依据林权证图纸的长度比例到山场山脊实地测量一下,再进行GPS定位,结果没有人理会。“我不懂GPS操作,他们说在哪里就在哪里。”刘新年如是说。
确定的新界线是通过GPS定位,那么GPS定位的依据又是什么?在经济晚报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南丰县林业局始终没给出一个合理解释。事后,南丰县林业局方面承认有工作失误,希望通过一些部门优惠政策给予刘公连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处理这件事,刘公连没有接受。
刘公连还向经济晚报记者表示称,山林承包以来,其自己的山场与池家边村小组“石马头”山场界线一直以山脊分水岭老界来划分的,这条分界线像一把镰刀,带有一定弧度,与刘公连持有的新、老林权证图纸非常吻合,30多年以该线作为大岭村与池家边村的山界线,双方均未发生过任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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