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丰县查处了2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两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紫霄镇洽村村副主任兼文书程法德截留农村医保返还款案件。
2016年2月,程法德在领到该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共51人的农村合作医疗返还款6120元后,未立即发放给群众而是截留后用于个人开支,直至当年8月才将返还款分发给低保户和五保户。经紫霄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程法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桑田镇肖坊村妇女主任兼文书鄢福英套取灾后补助款案件。
2014年9月,鄢福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其儿子肖某的名义虚报受灾户,违规套取灾后补助款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经中共南丰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鄢福英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1000元上交财政。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乡镇党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县纪委监察局将聚焦主业主责,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杨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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