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县纪委实名通报该县洽湾镇浆坑村支部副书记兼文书戈春旺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问题。
经查,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戈春旺违规帮其弟弟们申报领取农村低保金4838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100元;另在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戈春旺将其保管的浆坑村小组征地款中的3万元借于朋友做生意,时间达8个月。经洽湾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戈春旺留党察看一年,收缴违纪款36938元上交财政。
事情回顾
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在办理低保申请和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过程中,戈春旺填报了戈国旺(四弟)虚假的相关收入和建房情况等资料,使戈国旺违规领取了2011年第二季度至2016年第四季度农村低保金28177元以及2014年度危房改造资金补助17500元。
2012年2月,戈春旺填报了戈根旺(大弟弟)虚假的相关收入等资料,为戈根旺违规办理了农村低保申请,使戈根旺违规领取2012年第三季度至2013年第三季度低保金4838元;
2015年3月,戈春旺为其戈才胜(三弟)申请了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并填报了虚假的数据和建房情况等资料,使戈才胜违规获得2015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600元;
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洽湾镇财政所将向莆铁路浆坑村小组一组征地款45059元汇入戈春旺农业银行个人账户上由其保管,2009年5月8至10日,戈春旺将其中的3万元征地款分二次支取出来,借于其朋友徐春根做生意,至2010年1月20日,戈春旺才将3万元征地款归还其个人账户中,时间长达8个月。
查处经过
2016年10月14日,南丰县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戈春旺为三个弟弟违规办理低保和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金以及挪用征地款的问题。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纪委第七纪工委和洽湾镇纪委对举报问题进行初核。
调查人员先后在有关部门调取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名单、向莆铁路征地拆迁金额发放情况表、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困难户资金发放表、车辆信息登记表、房产档案登记表、个人银行流水等资料,掌握了戈春旺违纪问题线索。
带着疑点,调查人员先后找到相关关部门干部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了解情况,通过谈话得知,戈国旺、戈根旺都在县城购置了商品房,戈才胜购买了小型汽车,都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却违规领取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金。
接着,就挪用公款一事,调查人员找徐春根了解有关借款情况。徐春根如实回答:“2009年5月8至10日,戈春旺是分两次将3万元借给我,我于2010年1月20日,将3万元归还给他”。
随后,调查人员找戈春旺谈话。“你是如何帮弟弟办理低保、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如何得到审批?”面对调查人员一连串的提问,戈春旺承认了他帮几个弟弟制造虚假材料,还向镇相关领导及干部打招呼,走后门的错误行为。
“身为村支副书记、党员干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挪用公款,真不应该……”戈春旺后悔莫及。
最终,2016年12月,经洽湾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戈春旺留党察看一年,收缴违纪款36938元上交财政。(南丰县纪委 孙莉平 彭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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