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调解室调解纠纷1761起
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有效置换了警力,节约了资源,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实现了“警民双赢”的效果
2013年5月综合警务改革之后,南丰交警大队牵头召开了保险行业秘书长、6家保险公司领导和理赔部经理、交通庭长、大队领导、事故中队领导、人民调解员参加的座谈会,对建立网上调解室可行性进行了探讨。通过讨论,建立两个QQ交流平台,一个是调解咨询交流平台,另一个是“一对多”调解平台。无论是解答当事人提问,还是进行网上调解,在QQ这一网络工具上都可以多项同时进行。大队在多元化调解室设立了网络调解室,将网上调解程序、各单位调解QQ上墙公开,各相关单位也申请了QQ号,加入了QQ群。同时,调解平台的QQ号将在警民联系卡或保险单据上公开,方便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南丰县司法局副局长刘旭明介绍,2011年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调解交通事故1761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624起,终结98起,成功率达92.2%,涉案金额达1371万元,涉案人数3861人。此举有效置换了警力,节约了资源,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实现了“警民双赢”的效果。
交通巡回法庭促兑现赔偿款1162万元
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大大缩短了事故损害赔偿周期,赔付也更加便捷高效
据南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叶郁青介绍,这种多元化调解、一站式服务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大大缩短了事故损害赔偿周期,赔付也更加便捷高效,基本上不出大队大门即可彻底解决所有手续,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了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实惠,实现了公安交警、人民法院、事故当事人等多方共赢。
据了解,在调处新机制方面,一站式服务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在四个关键环节上实现了创新:
其一,启动司法确认,即经交警部门调解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自愿请求交通巡回法庭司法确认,一经确认就赋予强制执行力,及时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其二,实行保险直赔,保险机构进驻中心,完善伤员救助与保险垫付、调解工作与保险理赔程序上的衔接,变“事后理赔”为“同步直赔”;其三,及时保全财产,对涉及人员伤亡需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交通巡回法庭作出裁定后只需向交警部门送达扣押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车辆仍由交警部门实施暂扣妥善保管,解决了财产促使与肇事车辆放行的时间差问题;其四,设立救助基金和交通事故法律援助中心,让事故伤者的抢救等费用有了基本保障。
从建立“南丰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到“南丰县多元化调解中心”,从“一站式”调解到QQ网络调解,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难题,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拓宽服务群众方式。而这些创新之举有效破解了交通事故处理伤员救助难、协议执行难等瓶颈。
截至目前,交通巡回法庭共立案367件,审结359件,其中调解结案329件,调解率为96.05%,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9.37%,减免诉讼费331起,兑现赔偿款约1162万元。
□文/图 朱树群 李正 记者徐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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