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抚州廉政网了解到:近日,南丰县纪委对部分县直单位及服务窗口、乡镇及各乡镇站所等40余个单位上下班情况、在岗精神状态等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工信委邱辉、谭艺文、朱成新、吴国娟4人有关问题。10月10日上午8点50分,县工信委邱辉、谭艺文、朱成新、吴国娟4人不在岗。为严肃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县纪委对以上4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县工信委邱辉、谭艺文、朱成新、吴国娟进行纪律约谈,作出深刻检讨,并按要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县物价局曾胡英、曾艳有关问题。10月11日上午9点10分,县物价局曾胡英、曾艳不在岗。为严肃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县纪委对以上2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县物价局对胡英、曾艳进行纪律约谈,作出深刻检讨,并按要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县文化馆邓孜有关问题。10月11日上午11点30分,县文化馆邓孜早退。为严肃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县纪委对邓孜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县文广局对邓孜进行纪律约谈,作出深刻检讨,并按要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县商务局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窗口李朝晖有关问题。10月11日上午10点30分,县商务局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窗口李朝晖不在岗。为严肃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县纪委对李朝晖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县商务局对邓孜进行纪律约谈,作出深刻检讨,并按要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太源乡黄水生有关问题。10月11日上午10点15分,县太源乡黄水生不在岗。为严肃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县纪委对黄水生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太源乡对黄水生进行纪律约谈,作出深刻检讨,并按要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通报指出,以上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了部分单位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教育和管理不够及少数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规矩意识,养成纪律自觉,自觉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抓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记者福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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